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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版)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C1版)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 2024-04-21 21:24:57 |   作者; 米乐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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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住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366号北兴御景商业2号楼3层301号

  6.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管理;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机械设备维修、租赁;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四川鲁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公路、桥梁、隧道、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千佛岩隧道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维护;建筑材料的销售;筑路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股90%,通过子公司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四川鲁桥千佛岩隧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水利行业设计;电力行业设计;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规划编制;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查及岩土工程;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工程监理。以上范围的工程咨询、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技术出口和相关的服务;节水、水污染修复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相关行业的设备和材料销售;招标代理;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51%股权,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鄂州市华容区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鄂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8.5%,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5%,湖北鄂州华容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鄂州市华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投资的联营企业。

  5.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0-27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施工劳务;人防工程防护设施安装;民用核安全设施安装;电气安装服务;舞台工程项目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工程监理;危险废物经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测考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态废料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视测定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环保咨询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山东省路桥集团(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施工劳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另外的股东巨野利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股东巨野麟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5%,山东省路桥集团菏泽建设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废旧沥青再生研发技术;建筑废弃物再生研发技术;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固态废料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山东鲁速建材有限公司持股40%。山东省路桥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定种类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电车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试验机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润滑油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定种类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林业产品营销售卖;固态废料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劳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物联网研发技术;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铁路、水利、桥梁、隧道、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养护、规划咨询、勘察设计、试验检测,桥梁加固;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合及销售;涂料制造与销售;设备租赁;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代建、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招标代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工程总承包;绿化施工与管理;建材贸易与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设备研发与产业化;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废弃物再生研发技术;废旧沥青再生研发技术;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1%,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持股49%。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交通设施维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作的产品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施工劳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高速日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山东高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沥青砼铣刨回收料冷、热再生;水泥稳定碎石铣刨回收再生;水泥砼铣刨回收料再生利用;降噪、减震、抗滑型SMA路面材料销售;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预制管、预制板、预先制作的构件制造销售;各型号沥青砼、水稳碎石生产及销售;公路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钢筋、钢绞线及筑路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9%。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做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担保金额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业务期限需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办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公司及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另外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395,28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69,172.70万元的61.4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14,24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2,739.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日前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新波先生主持,林存友先生、赵明学先生、马宁先生、张春林先生、宿玉海先生、魏士荣先生、张宏女士、李丰收先生现场出席,周新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202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288,678,890.25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465,812,721.4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5,496,549.94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77,634,967.33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996,043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6,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9,330,501.24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38%,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上的能力,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65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做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详见202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202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公司合并》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2年度、2023年期初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追溯调整。据此,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2023年全年实现的经营成果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依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追溯调整。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现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制定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纯收入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能够完全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利润分配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条件和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将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加挂法务合规部牌子,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如下: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投资发展部、证券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开发部、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办公室、法务合规部)、审计部、安全管理部、科技创新发展部(创新分中心)、群团工作部,共14个部室。

  公司分别2022年5月17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将原审议通过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3+2年调整为不超过10年。其他发行要素不变。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中期票据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8,678,890.25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465,812,721.4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5,496,549.94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77,634,967.33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996,043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6,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9,330,501.24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38%,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的土木工程建筑业属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规模等持续增长,但资产负债率整体较高,利息费用支出较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资金储备及投入。同时,为防范相关风险,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巩固主营业务,培育壮大新型业务,满足日常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等。公司将充分利用未分配利润,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中期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一般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时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同时,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林洲先生主持,周斌先生、丁超先生现场参加,张引先生、彭学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202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8,678,890.25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465,812,721.4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5,496,549.94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77,634,967.33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996,043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6,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9,330,501.24元(含税),占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38%,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能力,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65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高了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同意该报告。详见2024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7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渐增长的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将原审议通过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3+2年调整为不超过10年。其他发行要素不变。详见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中期票据期限的公告》。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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